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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宋涧菊律师 宋涧菊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院,诉讼法学专业。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多年,具有法院工作及公司法务工作经历。宋律师的座右铭为: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兢兢业业做事,勤勤恳恳做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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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宋涧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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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否存在?

  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不存在的,因为在当代社会,无论是分居多长时间,或者是双方确实感情已经非常淡薄了,都不会自动的离婚,而必须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只能够通过协商一致,然后到民政部门来解除婚姻关系,或者是由法院来作出一纸判决解除关系。

  一、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否存在?

  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不存在的,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换种方式来说,未办理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就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如果无法协商,就到法院起诉离婚。

  当然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也会有特殊情况,比如:如果不能够协议离婚也不提起诉讼的话,分居时间再长也不会自动解除婚姻,一方死亡除外。我国婚姻法没有关于分居一定时间婚姻自动解除的规定。

  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在当代社会,可能以前有一些普通老百姓对于自动离婚这个概念理解的并不是特别的准确,实际上我们国家是不存在着自动离婚的,不论是发生什么样的状况之下,婚姻关系都不可能自动的进行消灭,而必须由当事人通过特定的行为来使其解除相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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