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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涧菊律师 宋涧菊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院,诉讼法学专业。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多年,具有法院工作及公司法务工作经历。宋律师的座右铭为: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兢兢业业做事,勤勤恳恳做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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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宋涧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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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法院受理吗?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外来文化的影响,新一代的年轻人越来越多的加入到婚前试爱和同居生活的潮流当中。虽然现在提倡恋爱自由,但婚前同居同样会导致很多矛盾发生。那么,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法院会受理吗?起诉状又怎么写?婚姻法中规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法院应该予以受理。下面,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起诉状的具体内容。

  双方无配偶者同居,不能成立夫妻关系,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是同居一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名分”,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同居财产分割起诉书

  原告:XXX,性别,X年龄:XX住所:XX省XX市XX县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被告:XXX,性别,X年龄:XX住所:XX省XX市XX县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均未婚,与X年X月X日相识,自X年X月X日起同居,同居期间没有生育孩子(如有生育孩子,要一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现因感情不合,决定结束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1、共同购买的房屋,2、存款等。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此致

  XXX县(区、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签名)

  X年X月X日

  附:1、本起诉书副本一份

  2、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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